深圳市取消“小地块”城市更新
发布日期:2018/8/17 10:58:25 | 浏览次数:7898 来源:
深圳市取消“小地块”城市更新
深圳市规土委发布《关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事宜的通知》(深规土〔2018〕629号)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暂停收文受理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对于已经收文受理及已经列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城市更新单元 ,可继续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等城市更新政策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