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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溯 倒逼谨慎用权

发布日期:2015/9/11 9:24:07   |   浏览次数:4043   来源:《深圳特区报》9月11日T02版

中央统战部近日印发《中央统战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构建责任体系 ,层层传导压力 、细化责任内容 ,确保责任落实 、严肃追究问责 、防止责任虚化等措施堪称《意见》亮点 。《意见》规定 ,责任追究实行追溯制 ,不因领导干部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责 。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

蒋栩(四川成都 媒体人) :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 ,才能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地基 。将主体责任内容进行细化 ,层层分解 、落实到人 ,将有效改变过往那种抽象 、笼统的责任分摊格局 ,从而形成一种看得见的约束 ,促使相关责任人真正尽心履职 。尤其需要关注的是 ,责任追究实行追溯制 ,更是延长了责任体系的存在效力 。这一机制设计 ,可有效避免失职者逃避惩戒的可能。可以预见的是 ,随着主体责任 、监督责任的进一步厘清 ,党风廉政建设必将更为明晰化 、长效化 。

胡平(广东深圳 职员) :事实证明 ,因体制机制不健全 ,很多违法违纪问题都是在多年之后才被发现 。这些问题被“掩藏”得如此之深,时间越久越难说清楚 ,以至于让当事人心存侥幸 ,甚至产生“示范作用” ,有可能让“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更肆无忌惮 。这本质上是让责任虚化 、模糊化 。《意见》无疑就是健全“两个责任”体制机制的一次大胆突破 。

符向军(江苏丹阳 法律从业者) :责任追究实行追溯制 ,意味着领导干部调离不再是“避风港” ,退休也不再是“安全着陆” 。这势必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感 、危机感和对权力的敬畏 ,有助于减少领导干部不负责任 、责任虚置 、责任空转的有权任性 、有权不为乱象 。既杜绝拍脑袋决策 、拍胸脯蛮干 、拍屁股走人的官僚作风和“三拍干部” ,也大力治庸罚懒,杜绝“不作为”干部 ,推进办事决策科学规范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公众利益 。 (整理 :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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