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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全部审批事项激活市场主体

发布日期:2015/9/6 9:16:18   |   浏览次数:4015   来源:《深圳特区报》9月6日A01版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我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备受业内关注的“评定分离” 、取消全部政府审批事项 、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等诸多重大改革举措开始推出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招投标改革举措的核心在于减少政府干预 ,激活市场主体 ,让工程招投标回归市场本身 。招投标市场化改革在全国属先行先试 。

我市不断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积极构建阳光 、规范 、高效的有形建筑市场 ,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但同时 ,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 ,其中最为突出的有两点 :一是招标人权责不对等 ,招标人是项目的责任人却不享有定标权 ,易引围标 、串标等腐败行为。二是主管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晰 ,导致招标时限延长 ,影响了招投标效率 。

经过多年改革 ,我市国有资金尤其是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已相对集中 ,招标人的行为日益规范 ,其评标定标的专业能力也日益提升 ,还定标权于招标人的时机已成熟 。2012年 ,我市在全国率先试行招投标“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改革创新 ,评标由定量评审向定性评审改变 ,定标由专家推荐定标向业主票决定标转变 ,真正实现了招标人权责统一 。今年9月1日起 ,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开始在我市全面推行 。

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是此次改革又一个重点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经梳理 ,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共有11个事项需要政府批准 ,这些事项既没有设定批准的条件和标准 ,也没有设定批准的时限 ,因此 ,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寻租空间 ,而且还会影响招投标的进程和效率 。为此,此次改革对这11项政府批准事项全部取消 。同时 ,为提高效率 ,还简化了招标前置条件 ,让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招标与规划许可等手续同步办理 ,至少可节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

此外 ,此次改革还取消了已实行10年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 ,代之以投标人的诚信管理和信息登记制度 ,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进一步降低门槛 ,开放市场准入 。

日前 ,国家发改委在对我市试行改革的轨道三期工程7 、9 、11号线招投标过程进行稽查后 ,认为我市招投标改革回归了市场本质 ,值得肯定和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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